樱花/壁挂炉/热水器/燃气灶/消毒柜/油烟机/清洗维修等全系家电服务中心
樱花咨询服务电话:4006-189123
樱花热水器家电三包服务说明:
一、修理政策
1. 保修期限:樱花公司系列产品自消费者购买之日起,整机保修一年,以消费者的购机发票或樱花公司授权销售网点开具的合格票据及其他有效凭证为依据(网购产品需提供订单编号)。在保修期内,若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樱花公司将提供免费维修服务。不过,如属樱花公司认定为偏远地区的需收取远程服务费。
2. 保修范围:保修期内属产品质量原因而导致的损坏实行免费维修。但以下情况不属于免费服务范围,如用户同意交费,网点可为用户提供有偿服务,且收费应按公司规定的收费指导价格执行:
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养不当造成损坏的。
非樱花服务网点安装、拆卸、维修而造成损坏的。
不能提供保修卡或有效购机凭证的,或保修卡和有效凭证经涂改过的。
保修卡或有效购机凭证上的产品型号、产品出厂编号与所维修的产品型号、出厂编号不符的。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超出国家相关规定和樱花公司规定的保修期的产品。
由于产品使用环境条件(例如电源、水源、温度、湿度等)等非本公司所能控制的因素引起的一切损坏及损失。
因有瑕疵、属特价处理品等已明示不保修的产品。
3. 维修流程:
用户向售后服务网点报修,并提供产品的保修卡和有效购买凭据(在保修期内)。
修理人员上门检查产品故障,并断定故障原因。
若产品超出保修期,修理人员将向用户提供收费标准,并与用户进行费用洽谈,待用户同意后进行维修。
维修完成后,修理人员与用户一同对产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并向用户开具正式的维修证明。
收费修理时需替换配件的,服务网点应使用新配件进行替换,并向用户明示更换新件位置,旧件将交还用户。
4. 其他规定:
保修期内更换配件依照整机保修期限;保修期外更换配件的,该配件保修3个月。
整机、配件均在保修期外,收取上门服务费和配件费。
产品30天内因同一故障多次维修的,或消费者同一时间同一地址报修多台樱花公司产品,只收取一次上门服务费。
二、更换与退货政策
1. 包换政策: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主要性能故障(如压缩机故障、换热器内漏等),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三包有效期内,发生同一性能故障,修理两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可免费调换同规格的产品。
2. 退机条件:
符合上述包换政策条件,且用户拒绝维修或换机时,可以选择退机。
对不符合退机条件但用户坚持要求退机的,自购机之日起按三包规定每日1%核折旧费(扣除维修占用和待修时间)。
三、相关服务政策
1. 安装服务:樱花公司提供一次免费上门安装服务(产品因安装环境导致需增加安装附件的,其费用由消费者承担)。安装服务包括产品的挂墙固定、产品排烟管的连接(不含烟管外接的开孔)以及安装后产品的调试。
2. 打墙洞、钻孔服务:樱花公司各级网点原则上不予提供打墙洞、钻孔服务,但可以向消费者提供相关安全知识讲解与宣传,并尽可能协助消费者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服务,费用由消费者自理。
3. 服务热线与咨询:樱花公司设立服务咨询、投诉热线(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7:30),以及全国统一的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快速服务。
四、注意事项
1. 消费者在报装、报修后需与樱花公司预约确定上门服务时间,原则上预约后市区24小时内、郊区48小时内上门服务(消费者要求另订时间的除外)。
2. 消费者应妥善保管购机凭证和三包凭证,以便在需要维修、更换或退货时能够提供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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