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胜产品服务咨询电话
宏胜24小时咨询热线:4009-633-655
宏胜壁挂炉/锅炉/热水器售后维修答疑联系服务电话
宏胜电器维修服务说明:
宏胜电子发票保存提示
一、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户应妥善保存原件文件,避免截图压缩导致信息缺失。
二、建议将电子发票下载至设备并备份至云端,防止邮箱过期或链接失效造成文件丢失。
三、电子发票须完整保留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及商品明细,缺项视为无效凭证。
四、申请包修时,出示电子发票原件的用户,服务人员应现场核验并登记发票号码备查。
五、电子发票不得进行PS修改、拼接或涂改,一经发现伪造行为,终止服务并保留追究权利。
六、用户更换手机号码或邮箱的,应及时在原购买更新联系方式,确保电子发票可正常接收。
七、电子发票打印件可作为临时凭证使用,但须同时出示原始电子文件供核验。
八、开票单位注销或关闭的,用户可凭支付交录及订单信息申请凭证替代核验。
九、电子发票保存期限建议不少于三包有效期后六个月,以备后续争议处理使用。
十、服务网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用户电子发票原件或强制要求留存复印件。
宏胜生产义务依法承担
一、生产者应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确保出厂产品符合安全标准及明示质量承诺。
二、生产者须在产品说明书及机身显著位置标注安全使用警示、额定参数及生产日期信息。
三、生产者应保证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具备应有的使用寿命,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四、生产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产品从出厂到销售终端的全程可查可控。
五、生产者应依法履行三包义务,不得以条款免除自身法定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
六、生产者须保证停产产品在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零配件供应及技术支持服务。
七、生产者委托他人生产的,须在包装及说明书上标明委托方与受托方名称、地址信息。
八、生产者发现产品存在缺陷的,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并承担相应消除缺陷费用。
九、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识。
十、生产者应配合监管部门及消费者组织开展质量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说明。
宏胜凭证申请包修(补充)
一、保修卡须与发票同时出示,保修卡未加盖销售单位印章的,须补充提供销售凭证。
二、网络购买商品须提供物流签收记录,签收日期作为三包起算依据之一。
三、用户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方可办理批量包修登记。
四、进口商品须提供报关单或完税证明复印件,作为包修凭证的补充材料。
五、租赁商品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授权书,方可申请包修服务。
六、以旧换新商品须提供换新凭证及新机发票,旧机服务按原购机凭证执行。
七、团购商品须提供团购组织方出具的购买证明及分配,逐台登记包修信息。
八、样机销售须在发票上注明“样机”样,包修范围按销售时书面约定执行。
九、用户自行改装商品须提供改装说明及安全承诺书,改装部分不在包修范围之内。
十、凭证信息与机身信息不符的,须由销售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方可受理。
宏胜产品不保修情况说明: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官方电器指定的特约服务网点所安装、维修造成损坏的(包括消费者自行安装或拆动维修的);
3、无包修凭证及有效发票或有效购买凭证的;
4、有效凭证、包修凭证不符或涂改的;
5、因不可抗拒的灾害或使用环境恶劣造成损坏的;
6、处理品、已超过包修期的产品。
7、整机免费保修以保修单为准(保修时间以保修单为准) ;
8、倘若产品机身编号被更改或去除,则保修无效 ;
9、保修的客户须出示购买该电器之 票据,及本保修单,以确保产品保修期仍然有效 ;
10、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保修期内造成的质量问题,实行免费维修或更换零件;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桂林生活网看到的,谢谢!